关于2013年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接收部分校外调剂考生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际情况并结合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拟接受校外调剂申请。为方便考生做好调剂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接收校外调剂申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 法律(法学):拟调剂4人。 法律(非法学):拟调剂1人。 二、调剂有关说明 1. 生源仅限男生,录取类别均为计划外自筹经费。调剂截止时间为4月5日中午12时。 2. 考生成绩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另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本科毕业院校应为“211工程”院校; (2)原第一志愿院校的报考专业应为学术型法学各专业(即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的专业)、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3)初试成绩的总分不低于320分。 3. 调剂我校考生必需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我校调剂工作均在该系统进行,调剂是否成功以调剂系统网上复试通知为准。 4. 我校将于4月12日至16日开展复试工作,调剂考生和我校考生一起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有关复试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港 [yzb.cppsu.edu.cn] 查阅复试方案。 5. 对于复试合格拟予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向其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发调阅试卷函,同时在调剂系统内标注“拟录取”状态。考生须在接到复试合格通知24小时内上网对录取信息进行确认并向第一志愿招生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凭我校调阅试卷函,寄发试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校收到拟录取调剂考生初试试卷后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特此通知。